为优化存贷挂钩政策,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徵求意见通知,计划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调整,徵求意见时间为11月29日至12月28日。此次调整涉及个人购买新房、二手房、自建房以及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及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和购买绿色建筑项目新建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上浮政策。
调整後,个人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元人民币(下同)提升至80万元,夫妻双方则由100万元提升至110万元。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升至60万元,夫妻双方由70万元提升至90万元。
建造自住住房的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升至30万元,夫妻双方由40万元提升至50万元。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20万元,夫妻双方统一调整为40万元。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购买新建、二手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项目新建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且上浮条件可叠加。
同时,计划调整优化二套房存贷挂钩机制,借款人按存贷挂钩计算的贷款额度不得高於最高贷款额度。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30万元的,按30万元确定;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贷款额度不足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
此外,该省计划调整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购买除保障性住房以外自住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首套和二套统一调整至20%。保障性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15%。(t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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